为支持电子科技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帮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激励其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电子科技大学1992级物理电子技术专业校友刘旭川先生设立“电子科技大学旭川助学基金”。现启动“电子科技大学旭川助学基金”受助学生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1)年级
本科2023级
(2)成绩要求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成绩排名为专业前25%(参考奖学金评定相关学业成绩计算规则)
(3)困难等级
特别困难(以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为准)
(4)其他条件
①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②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③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④在思想品德、科技竞赛、社会实践、文艺体育、劳动锻炼等方面曾获表彰或奖励者优先。
二、资助内容
(1)旭川励学基金
2500元/人,持续资助4年,学生需每学期成绩均排名专业前25%,若受助学生成绩未满足要求则取消后续资助;若受助学生转专业,在相关专业完成一学期的学业后,学习成绩也需满足所在专业排名的前25%,若受助学生成绩未达到要求则取消后续资助。
(2)旭川发展基金
连续三年获得旭川励学金且保研成功学生。每人资助金额由最终保研人数决定,资助总金额5万元。
(3)旭川逐梦基金
获得旭川励学金的学生将全面参与到旭川筑梦基金支持的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综合成长的活动中,并提供相应的实习实践活动资助,资助总金额50万元。
三、选拔流程
由2023级校级银杏茁壮班和各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差额评审,确定最终获资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后,报旭川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四、名额分配
五、备注
(1)请各学院于3月11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旭川助学基金”受助学生选拔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旭川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电子档提交至学工平台,纸质档由副书记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210A)。
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旭川助学基金”受助学生选拔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旭川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docx
(2)若入选2023级校级银杏茁壮班的学生成绩排名满足各学院专业成绩前25%且认定为特别困难,请各学院在学院公示时一并进行公示,相关推荐材料与学院其他推荐同学材料一并提交,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
(3)校级差额选拔的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电子科技大学旭川助学基金可与其他专项助学金兼得。
项目背景
“旭川助学基金”由我校1992级物理电子技术专业校友刘旭川为母校捐赠设立,旨在支持电子科技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帮扶助力乡村教育振兴,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帮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激励其勤奋学习、努力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