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前扣除资格
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扣除限额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详情请见】

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在2023年12月27日获得2023年度-2025年度第四批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详情请见】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民政厅
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第四批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川财税〔2023〕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第四批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2025年度第四批
25. 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民政厅
2023年12月27日
2022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公告,公布2022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详情请见】
2021年2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公告,公布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详情请见】
2020年6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公告,公布2019年度和2018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详情请见】
2018年5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公告,公布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详情请见】
2017年5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公告,公布2016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详情请见】
2016年12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公告,公布201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详情请见】
2014年11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公告,公布2014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详情请见】
2014年5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公告,公布2013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详情请见】
2013年3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公告,公布2012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名列其中。【详情请见】
2012年4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公告,公布2011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名列其中。【详情请见】
2011年5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公告,公布2010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名列其中。【详情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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