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历史:
首页
Home
基金会概况
About Us
基金会简介 章程 组织机构 管理办法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信息公开 《益心益谈》
捐赠项目
Donate Project
我们的成电 人才培养 师资队伍 校园文化 校园建设 社会公益 院系基金 专项基金
我要捐赠
Donate Now
捐赠流程 捐赠方式 股权捐赠 捐赠抵税 到账查询
捐赠鸣谢
Giving Thank
最新捐赠 捐赠名企录 捐赠故事
捐赠管理
Management
项目管理系统 财务管理系统
下载中心
Download Center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办事指南 联系方式
基金会概况

 / 

管理办法
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0-01-08 10:55:00

作者: admin

访问量: 2805

第一条  为了安全、有效地使用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简称“本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是登记管理机关四川省民政厅依法给予核准登记、确认本基金会法人资格的法定凭证,分为正本和副本。
第三条  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由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四条  需使用本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时,须提交使用申请,由基金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签字后,到秘书处办公室办理手续。所需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由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负责复印,连同申请表一并存档。
第五条  本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原则上不外借。遇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原件时,须由基金会秘书长签字。
第六条  严格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每年将本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送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网站
电子科技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民政厅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中国社会组织网 电子科技大学校友总会
友情链接
基金会新浪微博
基金会公众号
Copyright © 2012-2020 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